2.申报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,科学科学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;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,基金结果可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,项目新闻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初评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在“申报项目管理—项目评审动态”栏查看具体审查意见。河北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公布
4.初评不通过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。批省对第三批申报项目完成了初评,科学科学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:2026年7月13日至17日17:30(以邮件日期为准),基金结果申请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属实后,项目新闻请填写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》(附件2),初评
联系电话:0311-85810058、河北共5天。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.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hebkjt.cn),
3.提出复审的申报人,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“来源”,请与我们接洽。85821343
附件:1.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.doc
2.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.doc
河北省科学技术厅
2026年7月13日